恒运新闻 |“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我所黄晖主任受邀为中山外经贸企业进行专题辅导

2024.08.19 |新闻评述


点击进入官方新闻链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落实广东省实施“五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商务厅指导中山市司法局、中山市商务局于8月14-15日联合举办“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中山专场活动,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黄晖主任受邀为中山外经贸企业进行专题辅导。

本次活动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协办、中山市律师协会承办,省、市司法行政、商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中山市有关商协会、外经贸企业、律师代表等约100人参加了活动。



黄晖主任发言
 
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黄晖律师在活动中,对于如何防范和妥善解决跨境纠纷作出了主题演讲并给出了专业的建议:一是企业在签署合同之初,应高度重视争议解决条款的设置,优先将争议解决留在国内;二是如发生纠纷,建议首选调解,通过专业调解员提供中立的解决方案,帮助争议双方达成和解;三是如选择仲裁,建议企业优先选用国内仲裁(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等),也可选择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或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在涉外仲裁案件中,应特别注意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避免财产流失导致执行难。

8月15日上午,省、市商务及司法行政部门率领涉外律师赴中山市小榄镇开展专题调研,共有8家外经贸企业参与了调研座谈会。对于企业提出的货款回收、知识产权侵权、海外仓储费用、员工外派等问题,省、市涉外律师一一作答,积极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或对策建议。


 
  黄晖主任解答热点问题

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黄晖律师在调研中,结合多年办案经验,就热点问题:“国外买方以质量问题为由,扣押我司货款甚至拒付尾款,但这个质量问题是在消费者手中使用了一段时间才提出的,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身权益?”给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一是要看合同明确约定。在签署合同时,就应当确保合同中详尽地约定了产品质量标准、规格说明、验收检验条款和违约责任条款,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依据。二是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求买方提供产品质量问题的证据。三是全面收集我方证据,例如生产记录证据,包括生产批次号、生产日期、工艺流程等信息,证明产品生产符合正常流程;例如质量检验证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例如发货记录证据,运输单据、发货清单和收货确认等记录,证明产品已按照要求时间和方式交付;例如沟通记录证据,保留所有与买方的邮件、电话记录,以证明在问题发生时已积极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例如货物同一性证明,在发生质量争议时,提供货物图片、产品型号等信息,证明送检货物与实际发送的货物为同一批次。四是如果买卖双方谈判地位比较平衡,约定买家提货前付清全部货款;还可以采取一些商业谈判,如其他单货物交付等,施加压力将前一批货物的尾款收回。”
 


与会领导和嘉宾点赞活动完满举办
 
此次专题辅导活动,充分体现了上级领导单位及社会各界对于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专业能力的充分信任与认可!

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二十余年深耕海商海事及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律所,将一如既往地响应国家战略需求,配合涉外法治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广东涉外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帮助委托人解决商业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难点、痛点,防范和高效解决各类纠纷,护航企业出海,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法律服务!

文案/编辑:朱嘉琳 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