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帆律师于上海海事大学毕业,获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曾供职于某大型国有港口集团企业,从事港口集团港航物流业务。张帆律师于2017年加入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2022年晋升为律所合伙人;主要从事船舶物权纠纷、海上货物运输、租船业务、船舶碰撞/触碰、油污损害赔偿、海上保险合同、船员人身损害赔偿等海事海商法律事务及有关保险业务、物流运输、金融借贷、公司合同、企业破产重整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张帆律师现为广州市调解协会涉外专委会副主任;入选广州市首批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成员;荣获ALB“2024年华南地区律师新星”、首届广州市“海珠区十佳青年律师”、广州市律协“青年律师星光人物-专业之星”;曾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海事海商与航空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张帆律师现为广州市调解协会涉外专委会副主任;入选广州市首批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成员;荣获ALB“2024年华南地区律师新星”、首届广州市“海珠区十佳青年律师”、广州市律协“青年律师星光人物-专业之星”;曾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海事海商与航空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张帆律师代理某大型港口企业案件荣获2020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代理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案件入选2021年度广州海事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代理某塞浦路斯籍船舶船东申请海事证据保全案荣获2021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代理中国地方政府处理某渔船于印度洋搁浅沉没所涉及的多国籍海上人身伤亡索赔系列案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奖”;代理某国内大型保险公司处理的重复保险案件入选2023年第9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被英国知名出版社Informa UK plc.出版的《中国海事商事法律报告》(Chinese Maritime and Commercial Law Reports)2023年第4卷刊载收录,荣获《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2023年度杰出交易”、入选“Legal One 典范交易/案例”并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二等奖”。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1. 代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的重复保险再审案该案入选 2023 年第 9 期(总第325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及被英国知名出版社Informa UK plc.出版的《中国海事商事法律报告》(Chinese Maritime and Commercial Law Reports)2023年第4卷刊载收录,荣获《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2023年度杰出交易”奖、入选“Legal One 典范交易/案例”以及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二等奖” (案件标的:人民币2160万元);
2. 代表中国远洋渔船处理多国籍海上人身伤亡索赔系列案;该案中国国家主席和总理分别作出专门批示和指示,央视及国内外众多媒体集中连续报道事故及搜救情况,国际国内社会高度关注。此案件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奖” (案件标的:人民币6500余万元);
3. 代表广东某港口控股公司处理集装箱租赁合同纠纷案;该案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业务成果奖”、《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2021年度杰出交易”奖,同时获广东省律师协会颁发“2019-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优秀案例二等奖” (案件标的:约人民币4.25亿元);
4. 代表外籍化学品船船东及保赔协会处理丙酮货物受损纠纷案(为客户取得一审、二审及再审全面胜诉,该案入选广州海事法院“2021十大典型案例”);
5. 代表某上市民营航运公司处理与另一上市公司之间的船舶租约纠纷案(案件标的:约人民币40亿元);
6. 代表国内某头部保险公司处理海工平台倾覆沉没所涉及的其上财产坠海损失的保险代位追偿案件(案件标的:约人民币4300万元);
7. 代表某国内头部保险公司处理涉因海难事故引起的共同海损、海难救助和货损纠纷等一系列案件,涉及证据保全、扣船、共损担保互换、仲裁和诉讼等多个法律程序(案件标的:约356万美元);
8. 代表国际某头部班轮公司处理其载运货物在境外国家涉及的被海口以走私为由查扣的相关法律事务(案件标的:约人民币6000万元);
9. 代表某国际和国内的联合救助人处理一起因船舶海难事故所引起的海难救助报酬索赔纠纷案件(案件标的:约700万美元);
10. 代表香港船东处理海南风景区内的商渔碰撞船舶碰撞和油污清理案件(案件标的:约人民币1820万元);
11. 代表多哥籍杂货船保赔协会处理抽油清污费用索赔案(案件标的:约人民币3460万元);
12. 代表国内某头部保险公司处理涉及平行诉讼的油污责任保险纠纷案(案件标的:约50万美元);
13. 代表越南籍散货船船东处理海难救助报酬纠纷案(案件标的:约人民币1300万元);
14. 代表国内某头部保险公司处理涉及骗保的船舶自沉事故案(案件标的:人民币352万元);
15. 代表香港籍船东和保赔协会处理大豆热损索赔纠纷案(案件标的:约人民币3000万元);
16. 代表大型原油运输船舶船东及保赔协会处理货损索赔案(案件标的:300万美元);
17. 代表船东在中国大陆境内申请执行香港某公司财产案(案件标的:约人民币325万元);
18. 某国外船东保赔协会处理抽油清污费索赔纠纷(案件标的:约人民币3460万元);
19. 代表某大型液化气体供应公司(世界500强企业)成功处理数十宗气体供应及供应系统服务的合同纠纷案件;
20. 代表国内某银行处理金融款合同纠纷案强制执行异议/复议、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执行异议、复议程序;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二审、最高院再审;执行分配程序)(案件标的:约人民币1.3亿元)。